声明人:张惠安
被非法抓捕,关在看守所及街道办事处近一个多月的时间。现严正声明:我在被非法关押时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以法为师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