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肖怀珍
我曾在2002年被邪恶非法绑架,回来时曾在“释放书”签过字,还给单位写过“保证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、所说全部作废。从今以后坚定修炼大法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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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