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琼珠
99年7.20邪恶开始迫害法轮功时,曾向邪恶交过书。声明:我以前不符合大法的一切言行一律作废。以法为师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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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