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周振学
一切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;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全部作废。按师父的要求去做,加倍努力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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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/13685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