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甲珍
2005年春天街道多次来我家逼我写“保证书”,孩子代我写了“保证书”。现在我严正声明:所写的“保证”一律作废。紧跟师父的正法進程,洗刷污点,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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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1月23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