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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袁菊芬、熊明新、谭银香 由于我修炼得不好,犯了错误。现严正声明我过去在拘留所、劳教所及街道写的“保证书、决裂书及悔过书”等等,及一切不好的行为都是在高压迫害下所为,并不是我本人的意愿。我现宣布一切作废!我永远是法轮大法弟子,坚修大法心不动。我要修炼,要跟师父回家,没有任何力量能够改变我的决心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3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1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4/21394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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