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娟
由于自己的执著与怕心,2005年6月写了所谓的“保证”。现在特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洗刷污点,坚修大法到底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3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