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袁玉梅
99年7.20以后,居委会到家让写“保证”,我写了。声明:我写的“保证”作废。走师父安排的路,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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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5年11月1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3/13694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