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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淑香 我78岁,97年得法修炼,身心受益。自从99年7月20日江××集团非法迫害大法后,被电视等造谣媒体的邪恶宣传所欺骗,没有坚信师父和大法。看到恶警对大法弟子的非法抓捕、关押,及各级大小官员的非法监控,威逼着交书、不让炼功,产生了怕心,自己放弃了修炼。心知大法好又不敢炼功,走了旧势力安排的路,苟且偷生了这几年。我对不起师父。今后,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声明: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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