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宫恩利、宫爱芳
我们夫妻是96年得法的。99年7.20中共恶党开始迫害法轮功,我们写了“保证不学、不炼”。今后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心不动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声明:我们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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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