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吕俊
我由于学法不深,在迫害面前,违心的写了“不炼功”的保证。严正声明: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过失,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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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