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潘美丽、李燕
以前所有被邪恶迫害而说的、写的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论全部作废。虽然我们还在狱中被迫害,我们绝不承认旧势力的安排,要做合格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