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梅芳
1999年7.20后被洗脑。严正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从新修炼,做好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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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1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4/13703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