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马树起
99年7.20以后,在邪恶高压迫害下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过的书面材料,一律作废。做好师父讲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,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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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4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5/137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