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义
2006年7月31日在家遭到恶警迫害时,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一律作废。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5/137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