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玉兰、焦翠云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紧随师,努力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5/137114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