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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薛春芳 在99年7月20日以后,当时我复印了师父的经文并分别送给同修,我被派出所叫去非法审问一夜,把一些同修给说出去了,还把大法书交出去了,给同修带来了伤害。第二天,街道主任替我写了一份“保证书”,让我签了名,还写了“不修、不炼”,才把我放回家。2003年12月份,我们街道又把我强行送到洗脑班,在洗脑班里我抄写了一些对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话。郑重声明:我以前对邪恶所写、所说的话全部作废。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,走师父安排的修炼之路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助师世间行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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