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明清
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前几天,被邪恶叫到派出所去,它们给我写了“保证书”并不让我再炼了,后来又到炼功点把我们的大法书收走了。声明:我所做的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作废。按照师父的要求做好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