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崔宗芬
在邪党的谎言和非法迫害下,我曾做过对不起师父和大法的事。严正声明:我以前所写、所说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、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做好三件事,坚修法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