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陈二玲
曾受过邪党的迫害,写过放弃大法和对大法不利的话,现在声明作废。今后做一个真正的大法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6/137180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