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淑瑞
99年7月22日之后,所有别人代写的“保证书”、我在“保证书”上按的手印全部作废。今后要以法为师,信师信法,坚修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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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7/13726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