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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孙艳 2005年11月份邪恶非法抄了我的办公室及我家,绑架了我,将我送到了劳教所,非法劳教2年,在邪恶的迫害下身体、精神受到严重的伤害,在放我出狱时,恶警逼迫我写保证,我写了“一概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”。回家后通过学法,认为这样写也不对,不应向邪恶写什么所谓的任何“保证”。我现在郑重的声明:我所说、所写的全部作废。今后一定做好正法时期大法弟子应该做好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,做师父的合格弟子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0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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