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宝臣
在1999年7.20之后,本单位恶党支部开大会,会后让我写法轮大法是正教还是×教,我写了“看报纸上写的是×教”。特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1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