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志香
1999年7.20以后,在中共恶党的强制逼迫下所写的“保证”全部作废。一定坚修大法到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