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吴雪峰
1999年,我曾违心的写过“不炼法轮功”。严正声明:所写的保证全部作废。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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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8/137332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