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俊娥
99年7.20邪恶非法迫害大法以后,所说、所写的对大法不敬、不利的话,以及家人代自己所写的“保证”声明全部作废。今后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跟随师父修炼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9/13742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