首页 | 网站地图 | 正體版 || 明慧网 | 英文明慧 | 图片网 | 多语种明慧 || 订阅
   
网站导航

  • 实事报道
  • 真相资料
  • 修炼
  • 技术参考
  • 专题







  • 首页 > 实事报道 > 严正声明 > 名单

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刘若富

    只有严格“以法为师”才能走正自己的修炼道路。我是97年得法的,2000年十月份进京证实大法,被非法押回当地拘留了三个月,在这期间,由于学法不深,被各种观念、人心障碍着,遇到问题总是看别人,觉得别人比我修得好,总是按别人的路走,忘记了“以法为师”从而走上了邪悟。每个人的环境不同,修炼的道路不同,怎么能看别人呢?在这期间师父又不断地点悟着我,但由于我执著心太重,同修直接点我,我都没做到。有时还向邪恶妥协,在修炼的路上留下了耻辱。通过学法,我认识到了自己与其他弟子的差距,师父说:“无论在任何环境都不要配合邪恶的要求、命令和指使。大家都这样做,环境就不是这样了。”(《大法弟子的正念是有威力的》)我终于清醒了,我知道自己绝不会再配合邪恶的任何要求。我严正声明,以前所说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论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师父正法进程,做真修大法弟子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11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5/21442.html

    关于我们     联系我们
    ©2004-2021 明慧资料馆版权所有