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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田宜富 我2000年4月11日去北京上访,被邪恶劫持回市看守所。在看守所向邪恶违心的写了“悔过书、保证书”,回单位又向“纪委”写了“保证书”。2001年12月6日,又违心的替遭受迫害的妻子写了“取保候审的书面保证”。现在郑重声明:我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8月31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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