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阎振坤、张雪琴
我俩曾在当地派出所恶警的逼迫下在空白纸上签过名。严正声明:我们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交给我们的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