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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王贵华 我在单位所写的“保证”是我违背良心所写的。法轮大法在我心中一直是最伟大的一部佛法,为此我郑重声明,我以前所写“保证”作废。今后不论遇到多大艰难,我坚定修炼的心永远不会改变,做一个真正修炼的大法弟子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5/214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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