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王秀芳
我曾让他人代我做了“不去北京正法”的保证。我声明:所做的“保证”以及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,洗刷污点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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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4月1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