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占水、刘淑华
以前所说、所写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、对师父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表示要加倍弥补一切过失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