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玉婷
我曾配合了邪恶的要求。在此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。洗刷污点,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,跟上正法進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