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爱玉
我以前说过和做过有损大法的话和事。在此郑重声明:我以前的对大法不敬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到底,做好三件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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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0/137495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