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金梅
这几年我在被邪恶迫害中,曾配合邪恶,写了不该写的,说了不该说的。通过静心学法和看明慧周刊及与同修交流,我认识到错误,特此严正声明: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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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1/137557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