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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刘秀珍 2001年10月初,被恶人举报,派出所来我家强行将我带走,后来由于执著亲情,配合邪恶之徒在“保证书”上签了字。现在我郑重声明:在邪悟下所做不利于大法的事统统作废。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紧跟正法进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1年12月6日 原始链接:http://www.minghui.org/mh/articles/2001/12/15/21442.html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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