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首页 > 实事报道 > 严正声明 > 名单 声明人:李世玲 2006年9月1号晚8点,邪恶把我从家里带到派出所,之后警察在没有通知我也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抄家,将家中电脑、打印机、真相资料等带走,在派出所开始时我拒绝回答他们的一切问话,可是后来我的人心上来了,怕被非法判刑,结果就在“取保候审单上”签了字。此我郑重声明“取保候审单上”的签字作废。归正自己的一思一念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 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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