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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严正声明

    声明人:宫秀英

    前几天,单位领导在电话里对我说为解除我的劳教保外就医,上级有命令,叫我到单位写不炼法轮功。由于当时我没去,领导代写了,并用我的名字和我孩子的名字代签了,我声明一律作废。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,紧跟正法進程。

    本声明包含人数:1 名

    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
    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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