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郑克武
我是小学五年级的学生,四年级时,学校老师强迫我在“不学炼法轮功”的倡议书上所签的字,声明作废。从今以后我要严格要求自己,走师父安排的路,做个合格的大法小弟子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8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