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张等常
在恶警的迫害下,因自己学法不深,思想不坚定,被迫写下了大法弟子的名单和“不炼功”的保证,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