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高明月
在邪恶压迫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和所签的字,全部作废。坚信师父,坚信大法,从点滴做起,做好三件事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8月2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