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代淑华
在邪恶的严酷迫害下,我曾向邪恶妥协。现在声明: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