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闵莉
不理智情况下所做的不符合大法要求的事一律作废。今后我会加强正念,严格要求自己,严肃的对待自己的修炼,做好三件事,精進修炼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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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8月9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