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永贞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对大法、对师父不利的言行,以及所写的东西,全部作废。并抓紧时间加倍弥补,做好大法弟子该做的三件事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1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