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李金华
以前在压力下,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以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,全部作废。以后好好学法炼功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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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