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申庆云
以前所说、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东西,以及所按的手印,全部作废。今后坚修大法,做好三件事,跟师正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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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5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