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钟喜平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(烧、毁过大法书籍),全部作废。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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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6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