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刘洪梅
以前所说、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决跟师父走,正念正行,跟上正法進程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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声明日期:2006年9月2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