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冯子军、连芳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坚修大法,紧随师,做好三件事,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2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