声明人:于占元、于海红、关慧莲、牛桂霞
以前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,全部作废。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,坚修大法到底。
本声明包含人数:4 名
声明日期:2006年9月7日
原始链接:http://minghui.ca/mh/articles/2006/9/12/137616.html